關于開展校園“文明勸導”教育實踐活動的通知
銅五政[2007]11號
關于開展校園“文明勸導”教育實踐活動的
通 知
各處室、工會、團委:
為進一步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增強廣大中學生的道德意識和文明修養(yǎng),更好地優(yōu)化我校整體環(huán)境,提高學校文明程度,按照市文明委要求,根據(jù)教育局的統(tǒng)一部署,經(jīng)學校研究決定,繼續(xù)在全校深入開展校園“文明勸導”教育實踐活動,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遵守“銅陵市市民守則、公民文明行為‘三管好’”為重點,把“文明勸導”教育實踐活動作為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重要內(nèi)容,作為落實《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社會主義榮辱觀的主要突破口,作為我校創(chuàng)建工作深入發(fā)展的基石來抓。要通過“文明勸導”宣傳教育實踐活動的開展,糾正學生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為,提高學生文明素質,使廣大在校學生的文明禮儀意識明顯增強,為加強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水平做出積極貢獻。
二、活動內(nèi)容
1、學校廣大黨員、團員、學生干部及黨團積極份子要自覺爭做一名文明勸導員,在保持好自身文明行為養(yǎng)成的同時,對校園中的不文明行為要主動勸導,積極制止。
2、學校成立文明勸導團,人數(shù)在100人左右(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各年級每班4名,初三、高三年級每班2人)。文明勸導團名單請各班級于
3、文明勸導團成員要佩帶統(tǒng)一標志,于課間、上學前、放學后在校園內(nèi)積極開展文明勸導活動,將勸導對象、事件、勸導效果認真記錄,并于當天下午放學前交到校團委。學校將在活動結束時對表現(xiàn)突出的文明勸導團成員進行集中表彰。
4、“文明勸導”宣傳教育實踐活動時間:
三、勸導重點
1、提倡儀表文明。依照《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倡導學生著裝服飾自然得體、整潔大方,講究個人衛(wèi)生。
2、提倡語言文明。在校園中倡導禮貌文明用語,倡導說話和氣文雅、態(tài)度誠懇、分寸適度;糾正說臟話粗話、惡語傷人等到不良現(xiàn)象。
3、提倡舉止文明。倡導廣大中小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班級公約,上課遵守課堂紀律,糾正課下亂扔亂丟、亂寫亂畫、追逐打鬧、攀折花木、破壞花木、破壞公物等不文明行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學校全體師生要統(tǒng)一思想,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學校成立“文明勸導”宣傳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各班班主任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教處,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2、廣泛動員,全員參與。文明勸導工作是學校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體師生要積極參與、共同努力,要做到全面覆蓋,全員參與。
3、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班級要加大文明勸導工作宣傳力度,利用主題班會、黑板報等形式開展深入宣傳。學校將利用校園網(wǎng)、廣播站、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對在校園文明勸導實踐工作的正反典型要進行重點宣傳,努力形成“講究文明禮儀光榮,不講文明禮儀可恥”的良好輿論氛圍,增強廣大師生講究文明禮儀的自覺性。
銅陵市第五中學
抄送:市教育局宣傳科
銅陵市第五中學辦公室 2007年9月8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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